據海南日報客戶端丨記者金昌波 通訊員劉利

日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媒體通氣會,通報我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據悉,2021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海南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1095場,應出庭1286場,出庭率85.15%。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自2021年9月以來,我省全力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全面落地,促進司法審查與依法行政之間良性互動機制的健全,有力助推海南法治政府建設。2021年12月15日,省政府與省高院聯合發(fā)布《出庭應訴辦法》,明確要求除不出庭應訴清單上的案件類型,行政機關負責人無正當理由必須出庭應訴。

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海南省行政機關出庭應訴率為40%;11月1日至11月15日,出庭應訴率為60%;11月16日至11月30日,出庭應訴率為93.49%;12月1日至12月15日,出庭應訴率為96.83%;12月16日至12月31日,出庭應訴率為98.19%,呈迅速攀升趨向,較2021年前三季度5.66%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全力推進以來,該項工作的積極成效顯現。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一方面表達了行政機關對法律和行政相對人的尊重,彰顯了行政機關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的法治理念,提高了行政機關的公信力,樹立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有利于行政糾紛的實質性化解,推動形成良好的司法監(jiān)督氛圍,改善行政審判司法環(huán)境,促進司法權威的更好樹立。下一步,省高院將進一步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落深、落實、出效果,切實為海南省推進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標簽: 海南 行政機關 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