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11月12日消息(記者 張宏波)11月12日,記者從樂東黎族自治縣政府獲悉,為切實做好歷史文化街區(qū)劃定和歷史建筑保護專項工作,確保有歷史價值的建筑應(yīng)納盡納,樂東第三批次4處歷史建筑已于日前完成掛牌。截至目前,樂東共完成10處歷史建筑掛牌。

樂東吉大文故居。

孟氏宗祠。

日前,樂東第三批次4處歷史建筑分別為位于九所鎮(zhèn)鏡湖村的吉大文故居,建筑年代為清咸豐年間(1851——1861年);位于九所鎮(zhèn)十所村的孟氏宗祠,建筑年代為清代;位于黃流鎮(zhèn)赤龍村的黃流日軍機場指揮塔(樓),建筑年代為19139年;位于黃流鎮(zhèn)黃中村的陳氏大宗文博館,建筑年代為清代。

黃流日軍機場指揮塔(樓)。

陳氏大宗文博館。

在該批次4處歷史建筑掛上“樂東縣歷史建筑”標志牌后,樂東共完成10處歷史建筑掛牌,其余六處分別為樂東縣腰果綜合加工廠(建筑年代1958年)、樂東縣鶯歌海鹽場鹽庫庫房群(建筑年代1958年)、樂東縣鶯歌海鹽場發(fā)電廠(建筑年代1958年)、樂東縣大安公社綜合服務(wù)部(建筑年代1962年)、陳璋老宅(建筑年代民國)、吳多勇騎樓合院民居(建筑年代1937年)。

標簽: 樂東黎族自治縣 建筑 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