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在紐約被集體訴訟,原告聲稱蘋果在營銷中對iPhone的防水能力進行了虛假陳述。

與許多智能手機制造商一樣,蘋果公司在其 iPhone 系列中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防水性,近年來聲稱的防水水平在不斷提高。

然而,周六在美國紐約南區(qū)地方法院提起的訴訟稱,蘋果夸大了其硬件的防水能力。

這份13頁的文件被列為“集體訴訟申訴”,安托瓦內(nèi)特 -史密斯被列為原告,“代表所有處于類似情況的其他人”,該文件瞄準了蘋果對 iPhone 防水性的描述。例如,iPhone 7被宣傳為具有 IP67防水性能,可在1米深水中堅持長達30分鐘。對于 iPhone 11 Pro 和 Pro Max,蘋果將其標為 IP68等級,可在4米深的水中堅持30分鐘。iPhone 12防水性能更強,可在6米深的水中堅持半小時。

然而,訴訟指出,這些認證都是基于實驗室的靜態(tài)和純水測試,與游泳池或海水不同。這意味著站在游泳池或海邊的消費者,其設(shè)備被濺到或暫時浸入水中,將被拒絕承保,因為水中含有氯或鹽。

此外,蘋果保修范圍不包括由液體造成的損壞。

該訴訟聲稱,其集體包括所有居住在紐約州的 iPhone 買家,蘋果公司涉嫌違反了紐約一般商業(yè)法的消費者保護法規(guī)。

在要求陪審團審判的同時,該訴訟的救濟請求要求通過迫使蘋果公司糾正其營銷來提供初步和禁令性救濟,為歸還集體存款提供禁令性救濟,貨幣賠償,律師和專家的成本和費用,以及法院批準的任何其他救濟。

這并不是蘋果公司的防水聲明第一次受到抨擊。

2020年11月,意大利反壟斷局對蘋果公司處以1000萬歐元(1200萬美元)的罰款,理由是蘋果公司通過夸大防水性能誤導消費者,但拒絕為液體損害提供保修。

標簽: 蘋果 集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