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先生

觸目驚心!“網絡黑手”伸向未成年人,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隔空猥褻”未成年人。

近日,北京發(fā)布一起案例顯示,25歲男子張某在網絡上偽裝成隔壁班的“小英”,獲取一名10歲女孩的信任,后對其實施“隔空猥褻”。北京市豐臺區(qū)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張某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嚴懲》 新華社發(fā) 朱慧卿 作?

其實,三年前,公安部相關負責人就指出,“隔空猥褻”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態(tài),具有隱蔽性更強、危害更廣的特點。近日,最高檢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指出,針對一些“大灰狼”通過網絡聊天、脅迫女童自拍裸照上傳、嚴重侵害兒童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最高檢2018年發(fā)布指導性案例,確立無身體接觸猥褻行為視同線下犯罪的追訴原則。截至今年9月,檢察機關起訴利用網絡“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犯罪1130人。

痛心!隨著網絡和電子設備的普及應用,尤其自疫情以來,居家學習、線上學習使兒童上網的時間增加。而這個不受空間限制的學習新場景,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了他們誘騙性侵未成年人的“網絡狩獵場”。

從相關案例來看,不法分子假扮同學、好友、粉絲,在同學群、校友群、網絡游戲、二次元、直播平臺上籠絡、引誘未成年人,通過買裝備、刷禮物、發(fā)紅包等一連串伎倆,連哄帶騙,一步步把涉世未深的孩子拉下水。隨后,不法分子通過線上的裸聊、拍裸照、拍視頻,實施“隔空猥褻”。

猥褻兒童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不滿14周歲的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很多人認為,猥褻兒童罪的前提是對兒童身體的接觸。其實不然,202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文提醒,“‘隔空猥褻’也是性侵”,明確“隔空猥褻”也會構成犯罪。

互聯網時代,孩子們處于十分復雜的網絡環(huán)境。部分心智不成熟、好奇心較強、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的未成年人極易成為齷齪者的“獵物”。“隔空猥褻”未成年人案件的隱蔽性更強,危害面更廣,危害后果更嚴重。

具體來說,其一,網絡聯絡、侵害未成年人難以被發(fā)覺;其二,網絡犯罪對象面更廣,不受地域時空限制,甚至可以同時侵害多個未成年人;其三,未成年人的隱私照片、視頻存在被網絡傳播、加大被侵害范圍的風險;其四,危害后果持續(xù)期長、更嚴重。更讓人揪心的是,網絡性侵未成年案件還面臨著直接證據少、定罪難,以及案件多發(fā)、男童受害人數上升等問題。

之前,韓國“N 號房”案件曾引發(fā)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犯罪嫌疑人開設網絡聊天室,共享非法拍攝的性剝削視頻和照片,年齡最小的受害者僅11 歲,而加入所謂“房間”共享色情信息的用戶多達 26 萬人。

11 月 18 日是“防止兒童性剝削、性虐待和性暴力及促進受害者療愈世界日”,國家兒童醫(yī)學中心、首都醫(y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yī)院精神科主任崔永華談到,性侵對兒童心理常常導致明顯而持久的影響,甚至會影響終身。比如,會害怕、做噩夢、攻擊行為;相處及學習困難;青少年還會用吸毒、違法甚至自殘來表達內心痛苦,出現抑郁及反社會行為。

每一個后果,都是未成年人無法承受之重!都是相關家庭無法承受之重!

《同行》 新華社發(fā) 商海春 作

必須警醒,孩子很單純,而時下我們對未成年人上網的限制與監(jiān)管還不夠完善,打擊新型網絡犯罪的法律還不夠有力,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還有疏漏。

我們疾呼,法律、監(jiān)管、社會、學校、家庭聯手,斬斷“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的“網絡黑手”。完善網絡立法,強化網絡執(zhí)法、取證力度,加強對網絡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預防與打擊;加強對網絡環(huán)境的監(jiān)管,凈化未成年人網絡環(huán)境;學校和家庭加強對未成年人性啟蒙的引導和安全教育,增加陪伴與關愛,關注成長動態(tài),保護未成年人不受不法侵害。

我們期盼,無論現實生活,還是網絡世界,我們的孩子都能受到全方位、無縫隙的保護。

標簽: 未成年人 網絡環(huán)境 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