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一條“順豐寄丟11000元手機僅賠1000元”的詞條登上微博熱搜榜。

據(jù)媒體報道,近日,廣東深圳的夏女士稱其通過順豐寄了一部價值11000元的全新蘋果手機,但順豐告知她手機被寄丟。由于夏女士在寄件時僅選擇了“兩元保價”服務,順豐方面回復僅能賠1000元。夏女士稱,自己在小程序下單時并未注意到保價金額,因此對順豐的賠償金額表示不滿意。順豐回應稱,事情還在處理,責任人員還沒核查到。順豐方面表示可以賠償2500元,但夏女士對此不能接受。

為此,記者撥打了順豐的官方客服電話求證此事,順豐的客服人員稱并不清楚,隨后便掛斷了電話。

郵寄物品丟失后僅給消費者小額賠付或不賠付的快遞公司不在少數(shù)。據(jù)黑貓投訴平臺信息,多位消費者反映,在向快遞公司反映郵寄物品被寄丟后,多家快遞公司選擇冷處理的方式解決此類問題。

“消費者是否選擇保價并且告知快遞公司郵寄物品的價值是決定后續(xù)賠償?shù)年P鍵。”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專職律師郭自芳表示,當下快遞被寄丟的案例很多,盡管有郵政法的約束,但是快遞公司的保價服務往往也存在一些不公平性。因此,快遞企業(yè)也應該提前告知消費者不同類型保價服務的賠付范圍,以便消費者做出選擇。

如何避免高價值物品在寄件時丟失、損壞或快遞企業(yè)僅賠付小額保費的這一類情況?郭自芳提到,一方面,消費者在購買手機、電腦、首飾等高價值產品時,可以選擇在線下購買;另一方面,快遞企業(yè)提升保價服務費和賠付率,開拓一些針對高價值物品的郵寄服務,但是遺憾的是目前市場上尚未有此類服務出現(xiàn)。

據(jù)天眼查信息,順豐速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冊資本1.5億人民幣,法定代表人賈永建,由深圳順豐泰森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司法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存在數(shù)百條法律訴訟信息,運輸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等占總數(shù)近一半。

(記者 張露 見習記者 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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