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傷后該誰先付錢?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 醫(y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條 醫(y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交通事故住院費用由誰先付?

法律分析:首先是醫(yī)療機構要先搶救,其次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nèi)支付,也可以協(xié)商由對方先行墊付,當然己方也可以墊付,最后憑醫(yī)院發(fā)票要求賠償,如果對方墊付的,可以在以后賠償款中扣除,都沒有的,還可以申請救助基金。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 醫(y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標簽: 交通事故受傷 道路交通安全法 受傷人員 搶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