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掛出5小時,即有超過2000次圍觀、3次出價,商品價格由350元上漲至450元。記者注意到,12月20日,河南省宜陽縣人民法院“司法網拍”上掛出的拍賣物品——“扣押杜曉琴高仿LV包一個”,引發(fā)網友關注。明知該物品是“高仿”的假貨,法院可以進行拍賣嗎?對此,宜陽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稱,該物品在拍賣時已標注“高仿”,因此不存在欺騙。(12月21日《北京青年報》)

作為司法機關的法院,竟公然拍賣假包,這自然讓人大跌眼鏡。只是不曾想,法院對此還不以為意,表示“已標注‘高仿’,因此不存在欺騙”。此回應更是讓人錯愕,須知,按照相關法律,司法機關不應讓罰沒的假冒偽劣產品再次流入市場,更不用說宜陽縣人民法院用的還是“司法網拍”這種高調的方式。并且,即便標注了“高仿”,其對正牌企業(yè)知識產權的侵犯也是顯而易見的,該法院豈能對此表現(xiàn)出“無知”和“無所謂”態(tài)度。

說起來自官方的荒唐拍賣,這次的假包案例并不是個案,前不久“黃山紀委1元網拍罰沒茅臺酒,不保真”的新聞也曾引發(fā)過強烈關注,最終在輿論的壓力下,黃山市緊急叫停了那次拍賣。你看,原本應該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的嚴肅拍賣,卻有了黑色幽默的意味,拍賣酒水竟然可以不保真,頗具賭博色彩,而賭注不僅是真假酒,還搭上了食品安全和人身健康;明知是假包,卻要公然拍賣,則體現(xiàn)出了“我樂意你管得著嗎”的心態(tài),其搭上的,是作為司法機關的公信力。

大家一眼都就看出來的荒唐拍賣,這些參與拍賣的國家機關豈能不知其中的不妥,但可能早已習慣了對此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具體到法院拍賣假包,是因為被執(zhí)行人拿不出錢,“所以就把她的物品拿出來競價拍賣”。據(jù)了解被執(zhí)行人牽扯“民間借貸糾紛”。這么看來,法院不過是在執(zhí)行判決,但這并不是說拍賣假包就是合適的。

我們常說,不能輕易地就用一種非正義的手段去實現(xiàn)另一種正義。這是因為隨意采用非正義的手段,其負面效應是不可控的,甚至產生蝴蝶效應,結出更大的惡果。法院拍賣被執(zhí)行人的假包,可以快速補上一部分被執(zhí)行款,是為了實現(xiàn)司法正義,但這一行為本身卻對法治精神造成了更大的損害。這是多么大的悖論。

此外,以法院的身份拍賣假包,這對于知識產權保護而言,將產生極大的負面效應。往大了說,假貨泛濫問題一直困擾著不少行業(yè),當下,它更是成為不少行業(yè)轉型升級路上的巨大阻礙。假貨泛濫固然有著多方面的原因,但要解決它,最終勢必還是要通過法治的力量。只有營造起了對知識產權保護十分到位的法治環(huán)境,企業(yè)的創(chuàng)新、行業(yè)的升級才能得到保障和鼓勵。

標簽: 法院拍賣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