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晨視頻、瀟湘晨報

記者 | 吳陳幸子


(資料圖片)

2022 月 12 月 9 日下午,廣東湛江 29 歲男子黃某南因追求 20 歲的女前同事小陳(化名)無果,在小陳下班路上將其攔截并連捅數(shù)刀,小陳因搶救無效去世。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此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日下午 5 時許,瀟湘晨報記者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本案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黃某南死刑。

案情回顧:

共兩次持刀威脅;原計劃再殺害三位前同事

據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此案的起訴書,2022 年 3 月,黃某南入職小陳所在酒店,期間認識小陳,向其展開追求被拒絕。同年 6 月,黃某南從酒店離職當天見到小陳,要求小陳做自己女朋友否則將其殺死,小陳表示拒絕。隨后黃某南仍繼續(xù)追求,并在小陳上下班電動車上秘密安裝定位器。

同年 7 月,黃某南曾購水果刀在小陳下班路上攔堵威脅,小陳向經過同事及路人求救得以脫身。隨后小陳報警,據小陳的姐姐陳女士稱,警方曾找至黃某南家中但未碰見其本人,便口頭叮囑了黃某南父母。

同年 12 月,黃某南再次依據定位器掌握小陳行蹤,在其下班路上將其攔截。黃某南質問小陳為何不回自己信息、不理會自己等。在小陳稱要報警后,已有殺念的黃某南用力將小陳拉至一圍墻鐵欄處,連捅小陳 16 刀后逃跑。小陳被送往醫(y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黃某南在殺害小陳后,原意再去殺害三位曾 " 因工作、生活問題批評、責罵 " 他的前同事,后在等待作案期間經姐姐規(guī)勸投案自首。

庭審:

家屬稱其辯解時仍怪受害人不該拉黑他

5 月 22 日上午,此案開庭審理。據紅星新聞報道,在庭上,黃某南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稱認罪認罰。

審判過程中,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出示物證、證人證言等證據,指控案件嫌疑人黃某南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檢方意見,雖然黃某南有自首、犯罪中止等情節(jié),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其犯罪行為 " 目的非常卑劣,手段非常殘忍,影響特別嚴重 "。黃某南辯護人則表示,希望法院可以從輕處罰,黃某南本人亦在庭上稱,法院如果可以從輕處罰," 也是對我的安慰 "。

此前,家屬陳女士曾向瀟湘晨報記者表示,家人希望判黃某南死刑。

△ 一審即將開庭前,陳女士(小陳姐姐)在社交平臺上發(fā)聲。

當日中午,陳女士告訴記者,黃某南在法庭上辯解時,仍在怪小陳不應拉黑他聯(lián)系方式、不理他,讓他感覺很沒面子。黃某南還稱,在 7 月持刀當街威脅小陳之前,他與小陳也只在酒店工作時見過兩次面,沒有在私底下見過。

陳女士表示,此次一審,黃某南家屬并未露面,此前也一直未和受害人家屬有過聯(lián)系。

當日下午 5 時,此案一審宣判:判處被告人黃某南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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