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八旬的老唐,想把自己擁有一半產權的房產,贈予再婚老伴40%的份額,可兩個兒子不同意,也不配合過戶。無奈,老伴只好將老唐告上法院,想確認贈予合同有效。這是老唐名下唯一房產,贈予他人后,一旦出現(xiàn)變故,他可能會無處可居。為了打消顧慮,近日,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法院速裁團隊運用《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權條款,約定老唐在有生之年對該套房屋有居住權。

老唐和陳某是再婚夫妻,結婚十余年。老唐與前妻生育有兩個兒子,分別是大唐和小唐。前妻去世后,老唐和兩個兒子按份繼承共有一套房屋,其中老唐占有50%的產權份額,兩個兒子各占有25%的產權份額。

老唐比再婚妻子陳某大10多歲,兩人感情非常好,他擔心自己先離開人世,老伴無房可住。于是,他想到了贈予房產。今年1月22日,老唐專門請了律師幫擬定合同,兩位老人簽訂了贈與合同,約定老唐將該房屋中屬于其享有的40%的產權份額贈與陳某。可兩個兒子卻不認可,他們擔心繼母有其他企圖,房產一旦贈予后會對老唐不利。所以,他們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

無奈之下,陳某將老唐告上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法院,確認贈予合同有效,并配合辦理過戶手續(xù)。

承辦該案的法官鄭忠林,在了解雙方的訴求后,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老唐明確表示,愿意將該房屋中屬于其所有的40%的產權份額贈與陳某,而陳某也表示接受贈與。

但承辦法官考慮到老唐年近八旬,且涉案房屋是其唯一住房。房屋一旦被贈予后,老唐只擁有該房屋10%的份額,他的居住權益該如何保障?為了打消老唐兩個兒子的顧慮,維護家庭和睦,承辦法官向老唐和老伴解讀了《民法典》關于居住權的相關規(guī)定,引導雙方在涉案房屋上為老唐設立居住權。

經過法官明理析法,雙方均表達了設立居住權的意愿。隨后,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確認雙方的贈與合同有效,老唐協(xié)助陳某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同時,雙方在涉案房屋上設立居住權,老唐在有生之年,對該套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

主辦該案的法官告訴記者,在電視劇《都挺好》中,蘇大強想將房產贈與保姆,結果掀起軒然大波。類似事件在現(xiàn)實中,尤其是再婚夫妻中時有發(fā)生。而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典》中,第一次對居住權作了規(guī)定?!睹穹ǖ洹返?66條規(guī)定:居住權,是指對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該條款的規(guī)定,可以有效避免有關房產繼承、贈予的一些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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