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媒體報道一男子稱被頂替教師崗位22年的情況說明》。

據(jù)“虞城教體”消息,2月24日,河南虞城縣教育體育局發(fā)布

孫存良于1977年8月至1992年2月在虞城縣原三莊鄉(xiāng)孫樓小學任民辦教師。1992年3月,孫存良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第三胎被鄉(xiāng)政府開除。

2010年11月南海潮與孫存良二人私下達成了每月支付孫存良350元的協(xié)議,履行至2017年11月。

南海潮(又名南紀成)于1997年6月以孫存良的名字參加民師轉正考試被錄取。

2018年5月,南海潮因頂替民師指標被縣教育體育局取消其以孫存良名字享受的退休待遇;參與當年辦理手續(xù)的相關人員,已于2018年5月由縣紀委、縣教體局分別給予嚴肅處理??h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所于2018年5月停止發(fā)放退休金。

2018年9月,孫存良針對此事向夏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夏邑縣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6日公開開庭審理并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駁回孫存良的訴訟請求。

標簽: 河南虞城 頂替 教師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