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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月4日,民革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全體會議決定設立中央各工作部門,并任命了各部門負責人。主要有中央秘書處、中央宣傳委員會、中央政治委員會、中央組織委員會、中央學習委員會等。

政治委員會(簡稱“政委會”)是民革中央的政治設計機關,主要是在政治、軍事等方面制定和提出工作方針及具體工作方案供中常會選用。

1948年6月26日,政委會第13次會議推舉朱蘊山為負責人。經常參加會議的有陳此生、林倫彥、張文、肖雋英、吳茂蓀、朱蘊山、陳馳青、陳劭先、陳其瑗、呂集義、梅龔彬等人。政委會起草了工作大綱、軍事工作大綱,討論并提出了各方面的工作意見和方案。

比如,政委會討論了中共中央提出的請各民主黨派討論的解放大城市急需解決的7個問題,并提出了具體意見;討論了中共中央1948年“五一”口號中提出的召開新政治協(xié)商會議的各種問題,并提出了建議和表明了態(tài)度,還推定朱蘊山、陳此生、吳茂蓀等人負責起草新政協(xié)的各種文件和辦法。

1948年8月29日,政委會第15次會議作出決議:(1)民革應以新政協(xié)作為主要工作。民革是國內三大政黨之一,應盡力主動配合新政協(xié)的召開。(2)策反為輔中心,應配合全國形勢去開展策反活動。(3)民革中央應搬到解放區(qū)去,以加強新政協(xié)的工作,在那里較為容易聯(lián)絡、策應,又可表現(xiàn)其組織聯(lián)合政府的誠意。中央搬走的同時,準備設立華南執(zhí)行部。

本欄目由人民政協(xié)報春秋周刊、人民政協(xié)網聯(lián)合策劃

設計:李文慧

文案:李冰潔

圖片:文中照片來源于網絡

編輯:黃喆????審核: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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