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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領域六大霸王條款曝光(主題)

中工網北京11月8日電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楊召奎)針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的旅游領域不公平格式條款(俗稱霸王條款),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邀請中消協律師團律師進行點評,并于今天發(fā)布旅游領域六大霸王條款。

其中,有的格式條款排除、限制消費者的權利。例如,乙方(旅行社)為甲方(消費者)預訂的酒店客房、餐飲、景區(qū)門票等服務項目均系不可退換的服務項目。中消協律師團律師認為,該條款違背公平原則,旅游消費者在一定條件下具有法定的合同變更權,該約定限制了消費者的法定權利。

有的格式條款轉移旅行社責任。例如,旅游者參加景點游樂項目導致人身財產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中消協律師團律師認為,該約定規(guī)避了旅游經營者應承擔的法定責任。旅游經營者對旅游消費者具有安全提示義務,未做提示或提示有瑕疵的,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游消費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行社應承擔相應責任或補充責任。

其他不公平格式條款包括:將經營者自擔費用轉移給消費者,例如,退團一律不退費;規(guī)避自己的服務質量瑕疵責任,例如,在不減少景點的條件下,乙方保留對行程進行調整的權利;擴大旅行社的權利,例如,因乙方組團人數不夠不能成行的,乙方可變更出團日期或變更組團種類,甲方應按變更后的團費標準支付費用;通過格式條款使消費者處于不利地位,例如,乙方對本合同有最終解釋權。

標簽: 格式條款 最終解釋權 的條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