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網(wǎng)站今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上海銀罰字【2020】30號)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交通銀行”,601328.SH)上海市分行存在個(gè)人征信用戶變動未向人民銀行備案的違法行為。10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決定對該分行責(zé)令改正,并處人民幣1.5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上海銀罰字【2020】31號)顯示,交通銀行上海市分行存在以下2宗違法行為: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或備付金合作銀行,未履行監(jiān)督職責(zé);未按規(guī)定辦理新開立個(gè)人銀行結(jié)算賬戶備案。同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決定對該分行處以警告,罰款5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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