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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泉廣播電視臺原臺長張凡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 2013年至2021年,張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共計39379元。為其女舉辦婚禮期間,收受單位職工及家屬禮金共25300元。2015年至2016年,張凡安排財務人員使用公款為其繳納電話費共計10000元。2014年至2017年,張凡使用辦公室實際面積47.4平方米,超標23.4平方米。張凡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酒泉市紀委監(jiān)委給予張凡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敦煌市殘聯(lián)原三級主任科員李曉玲私車公養(yǎng)問題。 2018年至2020年,李曉玲在分管市殘聯(lián)財務工作期間,使用單位加油卡為自己和同事私家車加油25次,共計5972.25元。李曉玲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3年1月,敦煌市紀委監(jiān)委給予李曉玲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2年)、撤職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3.玉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張付文違規(guī)操辦升學宴問題。 2022年8月2日,張付文為慶祝其子考入大學,邀請單位干部職工共計12人舉辦升學宴,收取禮金共計4500元。2023年2月,玉門市紀委給予張付文黨內警告處分,收受禮金已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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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酒泉市紀委監(jiān)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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